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第六二八次委員會議決議,易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當寄發侵害著作權律師函予競爭者之交易相對人,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處新台幣十萬元罰鍰。
www.lawtw.com